松滋法院1篇裁判文书获全国特等奖

发布时间:2019-12-25  访问次数:570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第三届全国法院环境资源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情况的通报,松滋法院徐忠德院长撰写的行政判决书获行政类特等奖。


       据悉,此次全国28个高级人民法院共选送323篇裁判文书,共评选出100篇裁判文书,分刑事、民事、行政三类分别设立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5个不同等次奖项。行政类裁判文书共28篇获奖,其中特等奖2篇,徐忠德院长承办并撰写的(2017)鄂1087行初2号行政判决书获特等奖,荆州地区仅松滋法院获奖。


     在此次环境资源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中,湖北法院共获7个奖项,仅松滋法院获得特等奖。

文章出处: 松滋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