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法院荣获全省“司法改革示范法院”称号

作者: 李诗杨    发布时间:2018-03-09  访问次数:380

日前,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对全省法院系统“司法改革示范法院”予以表扬的通报》,石首法院作为荆州唯一一家基层法院荣获全省法院系统“司法改革示范法院”称号,这是该院继2017年被确定为全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后获得的又一项荣誉。

2014年以来,石首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会议精神,按照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及上级法院要求,契合实际,周密部署,综合施策,先后完成财务省级统一管理、立案登记制改革、入额法官遴选、人员分类定岗、审判团队组建和司法责任制改革等工作,获得上级法院的肯定和认可。司法改革后,员额法官的责任心明显增强,审判绩效显著提高,在干警缺编严重、人员配备不足的情况下,石首法院2017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485件(含旧存369件),审执结2346件,结案率94.4%,相比2016年在受理案件数接近的情况下,结案数增加近300件,结案率增加了9.6个百分点,裁判文书上网率等指标也在稳步上升,发还改判案件数保持在荆州基层法院中数量最少。

下一步,该院还将继续抓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建立健全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审判管理和运行机制,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积极落实司法改革的各项配套措施,切实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文章出处: 石首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