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政委肖彦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作者: 胡振梅    发布时间:2018-02-23  访问次数:1212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决定,授予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政委肖彦“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

肖彦自2011年任荆州市荆州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政委以来,始终固守对司法警察事业的热爱,认真履行职责,用实际行动彰显了不忘初心、爱岗敬业、砥砺前行的优秀品质和闪光足迹,先后五次荣立三等功,2016年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2017年,他在参加全市法院司法警察演讲时说:“我从未忘记自己第一次身着蓝色警服、头顶庄严警徽,站在神圣的天平下举起右臂宣读的誓言。”

十几年如一日,他坚持按照法警训练大纲要求,量化训练,着力在提高业务技能上下真功、下苦功,其精湛的业务技能、严谨的工作作风、敢于担当的精神深得上级法院肯定和全院干警及群众的一致好评。2015年,荆州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被省法院表彰为“全省庭审警务保障先进集体”。

    从警二十二年,他时刻保持着一名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处处展示了一名法警过硬的素质和优良的作风,为维护法院和谐稳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文章出处: 荆州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