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神器”进法院!荆州市红十字会向市法院捐赠AED并开展应急救护培训

为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提升法院干警应对突发事件的自救互救能力,切实保障诉讼群众和全院干警的生命健康安全,4月16日,荆州市红十字会走进市中级人民法院,捐赠一台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并举办初级救护员培训班。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亚胜,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段文华出席活动。
捐赠仪式:携手共筑安全防线

捐赠仪式上,段文华代表市红十字会向市法院捐赠AED设备一台。他表示,在司法机关配置AED并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是落实“健康荆州”建设、完善公共安全体系的重要举措,希望法院管好、用好这台“救命神器”,在关键时刻能真正发挥作用。

市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童鹏程致辞,对市红十字会的善举表示感谢。他指出,法院作为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人员流动密集,提升应急救护能力十分必要。市法院将安排专人负责设备管养,确保AED时刻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并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持续提升全员安全素养,努力打造安全、健康、有温度的机关环境。
双方共同签署了《AED设备管理使用协议》。随后,段文华宣布市法院初级救护员培训班正式开班。
应急救护培训:全员通过考核
市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师资为市法院50余名干警开展了为期一天的初级救护员培训。培训采用“理论讲解+实操演练+严格考核”模式,内容涵盖心肺复苏(CPR)、AED使用、气道异物梗阻急救、创伤救护等实用技能。
参训干警学习认真,全员通过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成为市法院首批持证初级救护员。大家纷纷表示,通过培训真正掌握了急救本领,今后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突发情况,将敢于出手、科学施救,为保障群众生命安全贡献力量。
筑牢生命安全防线

此次活动的成功举办,是市法院管关爱干警、保障诉讼群众安全的又一务实举措。下一步,市法院将持续加强应急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努力为干警和群众营造更加安全、稳定、有序的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