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人捡钱跟你平分?诈骗!
大马路上,有个陌生人捡到一沓钱,说要跟你平分,这事儿,你信吗?这不,有人就中招了!
2017年9月,范某和涂某财迷心窍,便商量用“丢包”的方式骗点钱。随后,两人开车来到湖南省安乡县黄山头镇街上。然后又换乘自行车一前一后在街上寻找作案目标。
两人正在观望之时,受害人罗女士出现在街边,范某见其年纪较大,认为好骗,当她走近时,便故意偷偷将一叠“钱”(表面一张人民币,其余都是报纸)扔在地上,又当着罗女士的面将“钱”捡起,与此同时,同伙涂某上前来问范某和罗女士有没有捡到钱,范某给罗女士使了个眼色,称看到有一个小孩子捡走了,罗女士也跟着附和。随后,涂某要求范某去给他丢钱的事做个见证。罗女士眼见捡了钱的范某即将要离开,自己还没分到半分,内心非常着急。范某掌握了罗女士贪财的心思后佯装要走。于是,心急的罗女士让范某将“钱”交给她保管,等他作证回来了再分钱,范某要求罗女士给东西作抵押之后,才能把“钱”交给她,一心想着分钱的罗女士便将手上的金镯子(价值7764元)交给范某作抵押,范某将“钱”(实际上是报纸)交给罗女士,拿着金镯子和涂某驾车返回公安县。
过了几天,范某和涂某用同样的方式在公安县甘家厂乡骗取被害人胡女士的金戒指1个、金项链1条(价值3812元)。随后被公安机关抓获。2017年12月,范某和涂某的家属退回赃款12002元。
公安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范某、涂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范某、涂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范某和涂某已全部退赃,可以对其从轻处罚。判决范某犯诈骗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决涂某犯诈骗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虽然骗局形式老套,但仍不时有人上当受骗,说到底是犯罪分子利用了受害者的贪婪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