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法院三篇裁判文书在荆州获奖

作者: 周姚桃    发布时间:2018-05-11  访问次数:703

近日,荆州中院发布2017年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结果,松滋法院三篇裁判文书分别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中胡松法官撰写的(2017)鄂1087刑初1号刑事判决书被评为一等奖,郭敏法官撰写的(2017)鄂1087民初154号民事判决书被评为二等奖,沈忠明法官撰写的(2017)鄂1087民初86号民事判决书被评为三等奖。

裁判文书作为人民法院诉讼活动的重要载体,是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重要凭证,直接关系到司法权威的树立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近年来,松滋法院严把“四关”,全面提升裁判文书制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增加审判工作透明度。

严把“质量关”。松滋法院根据上级法院关于裁判文书上网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工作,规定了应当在互联网上公布的裁判文书范围,并向法官统一讲解裁判文书格式、内容,用“晒裁判文书”倒逼法官提高重视裁判文书质量的意识。

抓好“培训关”。松滋法院制定了相关的业务计划,定期组织法官集中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确保裁判文书适用法律正确,加强对裁判文书中词义辨析、遣词造句等文字基本功的指导,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地制作裁判文书。

严格“责任关”。严格落实裁判文书上网月通报制度,进一步加强问题整改工作,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将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考核,对不按时将裁判文书提交上网等行为严肃处理。

落实“监控关”。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裁判文书上网的监督与管理,定期对裁判文书上网存在的问题进行整理和汇总,并将情况及时反馈给承办法官,促进审判质效提升。


文章出处: 松滋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