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院深入监利法院督察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
作者: 杨琼 发布时间:2018-05-25 访问次数:1296
5月18日,湖北省高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督导组肖廷杰一行四人,在荆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梁瑜,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杨志兰引导下,深入监利县人民法院督查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并与监利法院党组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员额法官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
督查组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了监利法院在司法责任制改革、新型办案机制、审判管理、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等方面的情况。
监利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继权向督查组详细汇报了该院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情况,其他党组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员额法官代表也纷纷发言。督查组一行与监利法院的代表们深入探讨了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如相关配套制度建设问题、人员断层问题、法官惩戒制度和执行措施问题等。省高院卫仲兵对座谈会上收集的意见建议详细记录并现场反馈,充分肯定了该院司法改革取得的实效。
肖廷杰就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适应新的形势任务、不断提高法院工作质效提出要求:要选贤任人,把好用人关;要严格追责,把好监督关;要建立案件质量评查机制,进一步丰富提高办案质效的措施;要更加严格落实绩效考核、案件评查制度,建立常态化裁判文书质量管理工作机制;要做好综合保障工作,进一步提升职业保障维护法官合法权益;要有创新精神,进一步调动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朱继权表示,将全力落实此次司法责任制改革专项督查座谈会的会议精神,梳理问题、积极整改,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不遗余力地完成好上级法院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司法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文章出处: 监利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