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程2026】聚法治之力,解行政争议“千千结”
法治为基,解纷为要。2025 年,荆州市两级法院锚定发展航向,紧扣 “用心办案、用情解纷” 工作导向,聚焦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司法建议效能发挥三大核心,以专业司法力量架起政群沟通“连心桥”,用务实举措破解行政纠纷堵点难点,交出了一份亮眼的司法答卷。
聚焦实质解纷 打通行政争议化解“最后一公里”
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是荆州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25年,全市法院紧扣群众诉求,创新解纷机制,推动行政争议从“程序了结”向“实质解决”转变。
公安法院将府院联动机制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把协调工作做在前面、做在实处,2025年审结的26件行政诉讼案件中,经协调促成原告主动撤诉13件,调撤率达 50%,实现了司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洪湖法院创新探索“行政行为自评自纠”机制,联动监察机关、行政复议机关构建“司法引导、复议监督、检察监督、行政自纠”协同治理体系,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成讼,实现“一案结、类案解”的社会效果。
抓实出庭应诉 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体现,更是架起行政机关与群众沟通的桥梁。2025年以来,荆州法院持续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地落实,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实现 100%,其中因负责人出庭应诉化解争议案件 111 件,“一把手” 出庭应诉化解争议案件 22 件,真正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从“出庭、出声”向“出解、出治” 转变。
荆州区法院树立标杆,通过庭审让基层执法人员切实感受执法过程中程序合法的重要性。在一起撤销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件中,荆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与区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近20名公职人员旁听庭审。出庭负责人围绕案件事实充分陈述,就化解争议发表中肯意见,彰显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的担当,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奠定坚实基础。
监利法院将“一把手”出庭应诉与优化营商环境深度结合,在湖北某绿化公司不服税务行政处罚案中,监利市税务局局长全程出庭应诉。法院充分考量民营企业经营实际,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认可处罚+分期缴纳”的和解方案,企业主动撤诉。该案的化解,是“一把手”出庭出声出实效的典型范例,既维护了行政执法权威,又保障了企业正常经营,实现了政、企、法三方共赢。
用好司法建议 实现行政审判“治已病”向“治未病”延伸
司法建议是行政审判职能的重要延伸,是荆州法院推动依法行政、从源头防范行政争议的关键抓手。2025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制发司法建议15份,行政机关在规定期间内回复率100%,司法建议成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的“法治良方”。
石首法院聚焦生态环境治理重点领域,在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中,针对执法履职漏洞制发司法建议,督促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进一步细化履职措施、强化监管力度,持续筑牢石首市生态环境保护屏障,以司法建议守护荆楚绿水青山。
沙市区法院以司法建议为抓手,推动行政执法体系化规范。去年7月,该院牵头召开全区行政审判府院联席会议,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系统梳理出行政执法中“处罚幅度失衡”“程序衔接不畅”等8类风险点,为行政机关划出清晰的“执法红线”,并针对性提出司法建议,帮助政府部门防范财政投资风险、规范涉企执法,将个案风险转化为体系化预警,推动行政执法水平整体提升。
从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到推动行政机关出庭应诉,从制发精准司法建议到护航营商环境建设,2025年荆州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步履坚实、成效显著。全年行政审判条线实现“一升一降一缩短”,审限内结案率98.00%,同比上升1.04个百分点,一审上诉率38.19%,同比下降18.04个百分点,平均结案时间45.93天,较往年缩短 20.63天。一系列核心指标的优化,彰显了荆州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专业效能与司法温度,为法治荆州、平安荆州建设注入坚实司法力量。
下一步,荆州市两级法院,将继续坚守司法为民初心,深化府院联动,创新工作机制,持续提升行政审判质效,以更专业的司法服务,更有力的司法举措,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为荆州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