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盗窃母赔偿 这个小偷好“坑妈”

发布时间:2019-04-25  访问次数:453

儿子“坑爹”的情况很常见,但是“坑妈”的呢?近日,洪湖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案中被告人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母亲多次替他赔偿。

20176月,蒋某从鱼池内盗走20斤龙虾,被失主当场抓获,蒋某母亲赔偿失主1000元。经洪湖市物价局认定,被盗的龙虾价值180元。

201710月,蒋某从螃蟹池内盗走两篓约70斤螃蟹,卖得赃款1150元,后被失主发现,蒋某母亲赔偿失主2000元。经洪湖市物价局认定,被盗的螃蟹价值1030元。

20181月,蒋某从邻居家堂屋内盗走一条腌鳡鱼,后被失主发现,蒋某母亲赔偿失主1220元。经洪湖市物价局认定被盗腌鳡鱼价值234元。

此外,在20167月到20181月期间,蒋某还多次盗窃过手机、电瓶、腌肉、袄子等物品,前后作案8起,盗窃他人财物价值共计3094元。

洪湖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根据犯罪事实、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蒋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文章出处: 洪湖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