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称赞法官公正廉洁高效司法的廉政监督卡
法院廉政监督卡,是当事人在法院立案时随案发放的监督卡,其作用在于对办案人员是否公正、廉洁司法等情况进行监督,增强审判执行工作透明度,及时了解和回应当事人对法院和法官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也是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的有效措施。
9月1日上午,荆州区人民法院政治部收到一位当事人反馈的《荆州区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一张本是随案发给当事人监督法官廉洁办案的廉政监督卡,却写满了真挚的赞许和感激。
2019年3月,原告朱某与被告周某甲、周某乙、史某某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荆州区人民法院,三被告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荆州区人民法院纪南人民法庭审理后依法作出缺席判决。此后,被告向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荆州中院审理后,以原审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为由裁定发回重审。今年7月1日,荆州区人民法院重新立案后,指定由川店人民法庭负责审理,分管领导党组成员、副院长施峰峰主动担任审判长,与张荣、彭刚两位法庭庭长依法组成合议庭,迅速了解案情,及时排期开庭,并于8月17日作出判决。
“我这次打官司,接触到荆州区法院几个法庭的法官,感觉到他们个个都是好样的。”朴素的语言,却难掩当事人心中的真情。为表达对于荆州区法院的感谢,原告朱某将廉政监督卡写的满满当当后邮寄到荆州区法院政治部(督察室)。“纪南法庭庭长李德庆,受理案件后,及时了解案件情况,及时固定证据,及时排期开庭,并依法作出判决;审判员彭刚、张荣,业务娴熟,办案高效,及时便民;川店法庭法官助理陈善敏,面对吃请送礼果断拒绝;审判长施峰峰,办案细致、一丝不苟,及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朱某在卡片中发自肺腑的写道。
公心在胸,不止一事一案;廉字当头,贵乎贯穿始终。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只是荆州区人民法院推进公正司法、阳光司法的工作举措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荆州区人民法院通过邀请社会各界人士旁听庭审、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信息、开展庭审直播、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接受社会监督,拓宽监督渠道,强化法官公正为民服务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推动了办案质效的提升,确保了队伍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