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榜样为镜,向初心而行
——学习刘杨萍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25-09-22  访问次数: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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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孝南区人民法院的普通干部,到云梦县人民法院的 “领头人”;从守护失足少年的 “法官妈妈”,到 “圆桌审判”的开创者;从重伤仍心系法庭的 “钢铁战士”,到获得十余项国家级、省级荣誉的 “全国优秀法官”。刘杨萍同志在司法领域的坚守与担当,让我对 “如何做一名有担当、有温度的法治践行者” 有了不一样的思考。

刘杨萍同志投身司法工作30余年,审结各类案件无数,这份“零错案、零信访”的成绩单,代表着她对初心的坚守、对岗位的敬畏、对事业的忠诚、对群众的负责。她让我认识到初心不是一时的热情,而是长期的坚持;不是口号式的表态,而是 “把每一件小事做到极致” 的韧性。她教会我们,无论是审判员、审判辅助人员,还是司法行政人员,唯有将初心融入每一个细节、落实到每一次行动中,才能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才能在法治道路上盎然迈进。

刘杨萍同志的初心,是融入血脉的 “司法为民” 情怀,是将司法的温度传递到每一位当事人心中的执着,更是面对困难与挫折时的坚韧不拔。2023 年年底,刘杨萍同志在工作途中被酒驾司机撞成重伤,面对常人难以承受的痛苦与康复压力,她没有被击垮——重伤休养一年多后,2025 年 8 月 22 日,她在家人陪同下回到熟悉的法院,眼神里依然是对工作的热爱,这份初心从未有过动摇。这种在困境中不屈不挠、坚守初心的精神,让我深受触动。工作中,我们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与挫折,或许是工作任务的繁重,或许是外界环境的压力,很容易产生退缩与懈怠的情绪。但刘杨萍同志的经历告诉我,初心能让人 “不迷方向、不随波逐流”,初心能让人拥有面对困难时不低头、面对挫折时不放弃的勇气与毅力。无论是身处何种岗位,只有将初心作为前进的动力,以坚韧不拔的精神面对挑战,才能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不平凡的业绩。

作为法治建设的参与者、推动者,我将以刘杨萍同志为镜,在今后的工作与生活中:以 “初心” 为标尺,选准育好干部;以 “创新” 为动力,破解工作难题;以 “温情” 为底色,服务好干部职工;以 “坚韧” 为支撑,扛起工作责任。唯有如此,才能不负时代、不负韶华,才能在自己的岗位上,为守护公平正义、传递法治温度贡献一份力量,让刘杨萍同志所代表的 “司法精神”,在新时代的征程中继续发光发热。


文章出处: 荆州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