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生态环境,向非法狩猎说不!
发布时间:2019-12-19 访问次数:522
随着公安县的自然生态环境越来越好,植被越来越丰富,栖息在这里的鸟类也越来越多。这不,有三个外地的小伙子就连夜赶来公安,他们不是来欣赏自然风光,而是想“改善一下伙食”。
某天,湖南省宁乡县的小谢、小胡和小彭相约在一起,琢磨着去哪里玩玩,商量的过程中,有人提议“要不,带气枪去打鸟吧”,三人一拍即合,决定好了这次的“狩猎之旅”,并确定了目的地。
几天之后的夜晚,三人携带气枪、铅弹和打气筒等工具,连夜驾车从湖南省宁乡县出发,第二天早上到达公安县章田寺乡。期间,三人相互配合,由胡某负责开车,谢某负责用气枪射杀猎物,彭某负责拾取猎物,共射杀野生鸟类4只,后被章田寺派出所民警现场查获。经鉴定,谢某所持有的气枪为以气体为动力的枪支,野鸟为斑鸠,该物种属于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公安法院经审理认为,谢某、彭某、胡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猎杀野生动物,其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分别判处谢某、彭某、胡某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查获谢某的气枪予以没收,由公安机关销毁,公安机关扣押斑鸠死体4只,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野生动物作为自然环境的一项重要资源,在维护生态平衡方面起到重要作用,随着生态环境日益改善,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保护野生动物已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共识。但有的人却为图一时之乐,肆意捕杀野生动物,这会带来很严重的后果。保护野生动物从你我做起,自觉抵制非法狩猎、经营、食用野生动物,坚决阻断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产业链条,全力倡导全民严格遵法守法,切实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
文章出处: 公安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