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区法院苏丽兰院长担任审判长带头开庭审案

作者: 胡振梅    发布时间:2018-03-28  访问次数:816

    3月22日上午,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响,荆州区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一案,由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苏丽兰担任审判长并主审此案,荆州区检察院检察长易贤准担任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3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王某租用荆州市荆州区草市鱼行街某民房三楼开设游戏机室,在屋内摆放“三七机”游戏机供他人赌博,并雇佣其姐(另案处理)负责收银、打扫卫生。2017年8月30日20时许,公安机关民警当场抓获被告人王某,查获“三七机”游戏机32台。经公安机关鉴定,该32台“三七机”均具有上币、退币功能,属于具有赌博功能电子游戏设施设备。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开设用于赌博的场所,提供赌博机供他人赌博,从中盈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被告人王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最后陈述阶段进行了深刻的忏悔。庭审后合议庭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日宣判。

    庭审前,苏丽兰院长仔细翻阅卷宗材料,全面了解案情,严格审查证据,制定庭审计划;庭审中,苏院长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审判经验,精准把握庭审节奏,耐心听取被告人意见,充分保证被告人的质证权、辩护权和最后陈述等诉讼权利。整个庭审过程流畅、规范高效、依法有序,庭审效果较好。


文章出处: 石首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