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抗:以榜样为标杆 努力做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
——学习刘杨萍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25-09-26  访问次数: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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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荆州法院深入开展学习全国优秀法官刘杨萍先进事迹的活动,刘杨萍同志对初心信念的坚守,对审判事业的热爱,激励和鼓舞了每一位干警。

1.忠诚与信念。刘杨萍同志在孝感两级法院的多个岗位工作过,从书记员一步步成长为院领导,虽然身份角色不断转变,但她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信仰始终未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始终没有动摇。她心怀责任担当,难案带头办,难事带头做,因为她的职业理想是“法治之路漫长,我们是虔诚的前行者,不惧风雨、不辱使命”;她心系群众,面对看似无法调和的矛盾,她坚持“再调一调”,摆事实、讲法律、分责任,让互不相让的当事人握手言和、尽释前嫌。 

2.热爱与奉献。30多年如一日地奋斗在基层审判工作一线,“零错案、零信访”的工作业绩,10余篇学术论文和调研报告在全国、全省获奖,刘杨萍同志用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和卓尔不凡的工作业绩告诉我们,要想把工作做到极致,没有真正的热爱和甘于奉献的品质是难以想象的。她潜心专研、锤炼技能,在一起起案件的处理中展现高超的业务水平;她坚持理论与实践结合,在一篇篇论文的字里行间,将审判经验提炼升华;她坚持创新求索,推行未成年人案件“圆桌审判”,探索全程帮教工作机制,设立心理咨询中心,让少年审判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3.干净与坚守。“只有执法的义务,没有枉法的权力”,刘杨萍同志如是说,也如是遵行,面对说情打招呼,刘杨萍同志“三拒礼金”,她知行合一,正义凛然,始终坚持法律底线,拒绝人情案、关系案,以清正廉洁的司法作风维护了司法权威和法官的职业操守。 

榜样是最生动的模范,刘杨萍同志为我们树立了标杆,指引着我们努力用法治信仰践行初心使命,用忠诚担当守护公平正义,唯有如此,才能不负时代、不负韶华、不负人民法官的光荣称号!


文章出处: 荆州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