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以案肃纪”旁听法院庭审 “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发布时间:2019-06-13  访问次数:543

524日,洪湖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洪湖市公安局某派出所社区副中队长汪某某涉嫌徇私枉法罪一案,洪湖法院院长田勇担任审判长,洪湖检察院检察长邱文出庭支持公诉。洪湖市纪监委、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大同湖管理区、市烟草公司等单位100余名党员干部分别在庭审现场和视频直播会场旁听案件庭审。

该案由洪湖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以被告人汪某某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向洪湖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公诉机关诉称:2017年上半年至20184月,被告人汪某某在担任洪湖市公安局某派出所社区副中队长期间,丁某等人在被告人汪某某所管辖区内经营沐足店,暗中从事组织、容留妇女卖淫活动,被告人汪某某因收受了丁某的“关照”钱共计12000元,便对丁某等人涉嫌的犯罪活动故意包庇使其不受刑事立案追究;2011年至20184月,邬某某夫妻和罗某某在其所管辖区内各开设了一家规模较大的麻将馆,因担心涉嫌赌博犯罪活动被公安机关查处,两麻将馆经营者分别送给被告人汪某某3000元、2000元。邬某某夫妻因开麻将馆多次被洪湖市公安局行政处罚,被告人汪某某明知赌博获利5000元够刑事立案标准而包庇其不受刑事立案追究。

法庭上,被告人汪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当庭认罪、悔罪。该案将择期宣判。

为扎实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洪湖法院联合市纪监委切实把职务犯罪案件的庭审现场作为警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生动课堂,通过以案肃纪,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文章出处: 洪湖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