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地法院齐联动 高效合作促执行

作者: 刘国平    发布时间:2022-07-27  访问次数:21698

7月15日,松滋法院协助宜都法院成功扣押8000余吨原材料,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这也是当阳、枝江、松滋、宜都法院签订《关于服务保障“当枝松宜”百强县市聚集区协同发展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后的首次联动。

原告吴某某与被告湖北某化工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宜都市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案件生效后,被告某化工公司未按时履行支付义务,尚有约1000万元本息未偿还。于是,吴某某向宜都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湖北某商贸有限公司(吴某某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与某化工公司有其他业务往来,双方对于某化工公司的原材料及产品的权属也有争议。被执行人某化工公司不顾权属争议,使用库存的磷矿石生产并销售产品。申请执行人吴某某便组织人员到位于洈水镇的某化工公司门口堵住大门、阻止车辆进出,双方矛盾异常尖锐。

松滋法院得知这一情况后,多次与宜都法院联系沟通,共同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两次调解不成后,宜都法院决定强制执行,并请求松滋法院协助。接到宜都法院协助执行的请求后,当晚,松滋法院立即协调地方政府、公安部门确定了执行方案。

7月15日上午9时,强制执行开始。在执行过程中,公安局、法院共出动警力80余人维护现场秩序,安全管理部门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监控被执行人生产,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确保执行工作顺利进行。直到晚上11时许,松滋法院协助宜都法院共扣押、转运某化工公司磷矿石8000余吨。


文章出处: 松滋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