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秘密“代购”

作者: 喻明洁    发布时间:2020-06-22  访问次数:462

看中一套化妆品,专柜太贵,找代购;国外的奶粉好,找代购,这不,80后的小宇也“好心”帮人代购了“货物”,结果.......

“喂,小宇,你想办法帮强哥买点货”。这天,小宇(化名)接到“强哥”(化名)的电话后,迅速联系到李某(另案处理)商量购货的事情。李某说:“只要你走的量大就可以给你供货”。

而他们口中的“货”却是毒品。

随即,小宇再次联系“强哥”确认购买事宜,双方商定以22元每颗的价格购买2000颗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果)。

当晚,小宇小心翼翼将“强哥”给的4.4万元购毒款送到了李某家中,以为神不知鬼不觉......

然而,此次的秘密交易,已经被公安机关盯上,办案人员通过技侦手段掌握了小宇与“强哥”、李某的交易信息,随后到秘密交易的住房楼下布控,等待抓捕时机。

第二天上午,小宇到李某家中拿到毒品后,在下楼时被民警查获,民警当场从其左手袋子内搜出10小袋甲基苯丙胺片剂,每袋装有200颗甲基苯丙胺片剂,共计2000颗。经鉴定,可疑麻果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净重为188.80克。检察机关以“贩卖毒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公安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宇违反毒品管理法规,在帮人代购毒品过程中被查获,公安机关通过技侦手段掌握到其与托购者“强哥”和贩卖者李某的交易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为了实施贩卖毒品,依据《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武汉座谈会纪要》精神,吸毒者代购毒品被查获,有证据证明托购者、代购者是为了实施贩卖毒品,对托购者、代购者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被告人小宇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遂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十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所查获的毒品依法予以没收,由公安机关销毁。


文章出处: 公安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