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文明执行 企业主动还款35万元

作者: 王美丽    发布时间:2022-06-30  访问次数:20276

近日,监利市人民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促使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执行人主动还款35万余元,该案圆满执结。

2022年3月,经监利法院调解,张某与湖北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达成和解。按照双方达成的分期还款协议,截至2022年4月,该公司应偿还张某50万元借款,而该公司仅在3月份履行了15万元后便一直未进行后续还款。张某多次催讨未果,向监利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监利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湖北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执行法官杨琼考虑到该案属于涉企案件,若对被执行人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能会对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难以消除的负面影响。杨琼主动联系公司负责人曾某,向其释明法理,告知其若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采取一系列强制执行措施,希望其能够为了公司长远利益,权衡利弊,主动履行法定义务。

几天后,曾某便表示愿意立即还款。第二天,该公司将全部款项转入监利法院执行款账户,法院立即为申请人办理了领款手续。拿到35万余元全部还款,申请人张某连连感谢道:“感谢监利法院执行局!没想到这么快就收到了被执行人的还款,真是办案神速!”

企业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一直以来,监利法院积极发挥司法职能,在涉企案件执行过程中,对申请人为企业的案件,坚持公正高效执法,充分保障其胜诉权益;对被执行人是企业的案件,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尽可能减少强制执行措施对其产生的不良影响,努力实现案件执行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文章出处: 监利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