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用锦旗为沙市法院法官点赞
作者: 涂娜 发布时间:2018-03-16 访问次数:700
近日,沙市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原告吴某、甘某诉被告吴小某赡养纠纷一案,且案件被告既是吴某的侄子又是养子。整个案件审判不难,但是负责该案件的法官肖启舟考虑原告两老人年岁已高,原被告双方又是亲叔侄关系,决定以调解为主。
通过审理查明,原告夫妇在被告吴小某亲生父亲(即原告同胞兄弟)意外去世之后将其带回家中抚养长大,有着事实收养关系。且原告将自己名下房屋过户给被告吴小某也是希望被告能为他们养老送终,被告却因自身生活压力过大没有进行赡养,为此双方多次争执引起诉讼。
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的其他亲属做工作,原被告表示互谅互让,对过去产生隔阂不再追究。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吴小某愿意向原告夫妇给付5万元赡养费,支付后原告夫妇三个女儿承担赡养责任。
原告心怀感激,3月15日到法院送来一面锦旗。锦旗既是对法院工作的肯定,更是饱含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鼓励、期盼和重托,它激励着沙市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而努力奋斗。
文章出处: 沙市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