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散发邪教组织宣传品 害人害己 锒铛入狱!

发布时间:2020-05-19  访问次数:653

    “祷告能治病”?“信‘神’就能过好日子”?“信了神就能消灾避难”?


      你是否碰到过这样歪理邪说欺骗别人的人?如果遇到了邪教组织的各种反动宣传,一定要理性分析,明辨是非,不信、不看、不听、不传。


     近日,公安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案件。

    

      2019年7月,被告人李某某驾驶一辆摩托车,从公安县斗湖堤镇出发前往章田寺乡,沿路向行人牟某、张某、胡某等人散发邪教组织资料。当天晚上,李某某正驾驶摩托车在章田寺乡一小学附近散发邪教组织资料时,被巡逻民警抓获。民警从李某某所骑摩托车后座的袋子中搜缴邪教组织资料612张。随后,民警沿路、沿堤收集到李某某散发的邪教组织资料204张。次日,民警对李某某位于公安县斗湖堤镇的居所进行了检查,现场查获邪教组织资料32张,邪教组织书籍42本,工作手抄本6本,挂历、贺联、挂画各1幅。


     经审理,公安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利用邪教组织,传播、散布迷信邪说,其行为已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其传播邪教宣传品数量尚未达到情节严重数量标准,属情节较轻。遂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延伸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条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什么是邪教?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冒用宗教、气功或者以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鼓吹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的“邪教组织”。

 

      邪教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教主”崇拜,精神控制;编造邪说;聚敛钱财;秘密结社,危害社会。

 

      邪教的社会危害主要有哪些?

     危害国家政治稳定、危害国家经济秩序稳定、危害社会秩序稳定、危害社会思想稳定、践踏人权。

 

     邪教不仅传播不正当的思想,摧残着公民的精神世界,甚至还组织所谓教员活动,损伤公民的身体,扰乱社会秩序,导致犯罪滋生。该案中的李某某受到邪教组织的蛊惑煽动,不仅自己沉迷其中,还散发邪教组织宣传品,最终触犯法律,走上犯罪道路、锒铛入狱。

   

      作为一名社会主义好公民,应当带头崇尚科学,参加合法的社团组织,参与健康向上、有益身心的社会活动,包括体育健身活动。绝不能参加邪教组织、会道门组织或其它以祛病健身、修心养性为幌子的非法组织活动。要经常保持高度的政治警惕性,凡事多问几个为什么,防止上当受骗。

文章出处: 公安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