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元亮:为青年干警“打样”的“老庭长”

发布时间:2023-08-09  访问次数:2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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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6月入党,2009年被评为“全省法院好法官”并先后两次荣记二等功,2012年被评为荆州市劳动模范……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郭元亮,工作40年他矢志不渝,入党30载他初心不改,临近退休,还依然坚守在岗位上发挥光和热,他是荆州法院干警身边当之无愧的老模范、老榜样。

调判结合,力求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郭元亮曾先后任荆州中院立案庭、民一庭和民三庭庭长。作为一名法官,他以求极致的态度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力求做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2021年初,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分到郭元亮手中。原告是一个60岁的被保险人,其因胸部疼痛到县医院急诊,县医院认为病情凶险,告知立即转往武汉大医院救治,当天夜晚原告就入住武汉同济医院,被诊断为“主动脉夹层”。医院连夜下达《病危通知书》,说明随时可能因主动脉夹层破裂大出血而死亡。第二天手术,经右腹股沟切口置入主动脉内大支架。
出院后,原告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却拒赔,理由是保险合同约定的是必须开胸开腹手术。被保险人不服,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保险公司赔偿15万元保险金。
赔与不赔,难以决断。
郭元亮广泛查阅资料,收集主流观点,又专门请教学医的法官,了解相关医学知识。通过论证,本案的关键在于患者有没有手术病症?有,就要做手术,至于是开胸开腹手术,还是用新近技术手术,这就要从有利于生命健康的取向上做选择。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15万元保险金。这个案件宣判后,双方当事人服判息诉,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该案也入选中国法院2022年度案例。

亲民为民,把“支部建在庭上”

作为第四党支部书记,郭元亮始终坚持创建“为民型党支部”,团结带领支部所属的民三庭、民四庭、审监一庭党员干警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始终把群众的急难愁盼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工作作风上更亲民,在司法理念上更为民,在诉讼措施上更便民,让党建工作服务保障审判工作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每年,郭元亮都带领庭里的法官走访企业,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提升企业的法律意识、风险防范意识、依法经营与维权意识,引导企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专心创业、潜心创新。

作为党员干部,郭元亮还“一对一”结对帮扶年近六十,身残、智残的朱玉华。朱玉华与年逾八旬的母亲相依为命,郭元亮像对待亲人一样真诚帮扶,在朱玉华生病住院、其母亲去世时,都前往慰问。在脱贫攻坚之际,郭元亮多次帮助其申报争取“五保户”待遇保障其今后生活。

老骥伏枥,临近退休仍坚守一线

今年年初,郭元亮因病住院十多天,出院后医嘱卧床休息并定期复查,但他手上的一件信访案件需要及时审结。在尚未痊愈的情况下他每晚到办公室撰写审理报告。为妥善处理此案,郭元亮还到相关职能部门协调沟通,商讨最优的解决办法,该案经过合议庭评议、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后,依法支持了当事人的部分诉讼请求。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临近退休,他仍坚守办案一线,带头化解疑难复杂案件。
   2021年,审理案件119件,参加合议案件411件,参加审委会讨论案件 80余件;2022年,审理案件152件,参加合议案件374件,参加审委会讨论案件90余件。民三庭被评为2020年度先进集体,郭元亮被荣记三等功。
  老模范郭元亮的事迹远不止于此。他年近六十,仍满腔热情履职尽责,为了审判事业薪火相传,他言传身教,帮助青年干警尽快成长成才,他是真正不晚的桑榆,满天的落日红霞!

文章出处: 荆州新闻网